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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2025/10/09 14:57    阅读:

根据《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3年修订)》(西大教〔2023〕81号)第四十六条规定,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,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)。

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向乐鱼(中国)教务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3239100。

附件:2025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拟作退学肄业、结业处理学生名单

序号

学号

姓 名

专业班级

入学日期

1

1734110215

韦官

动物科学212班

20170910

2

1734240105

王洋

动物科学211班

20170910

3

1934110303

张琪

动物科学213班

20190910

4

1734130524

经友添

动物医学201班

20170910

乐鱼(中国)

2025年10月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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